首页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七章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开户登记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式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监制。 第七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