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四条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四条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设立临时机构。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注册验资。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