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根据CIPS业务需要,运营机构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用于集中存放参与者办理CIPS业务的结算资金,与运营机构其他用途资金分户核算。直接参与者依据其CIPS账户余额享有相应权益。该账户不得透支,场终(日终)余额为零。

运营机构不得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存放CIPS参与者办理CIPS业务的结算资金、不得形成清算资金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