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一章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CIPS运营机构和参与者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CIPS运营机构、CIPS参与者。 第三条 运营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境内外参与者提供跨境人民币清算、结算服务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第四条 CIPS为其参与者的跨境和离岸人民币支付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以及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 参与者包括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 第六条 运营机构应当制定参与者管理办法,明确参与者加入和退出管理、参与者报告事项及参与者风险管理等有关要求。 第七条 境外机构申请成为直接参与者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直接参与者作为资金托管行。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