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 第三十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 第三十条 人才应聘可以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信息网络、人才交流会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形式进行。应聘时出具的证件以及履历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