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章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人事代理 第十九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各类人事代理服务。 第二十条 开展以下人事代理业务必须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授权。 第二十一条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第二十二条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