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开展安全评估,应当重点评估服务的以下内容:
安全保障措施建设情况;
训练数据处理情况;
用户极端情境的识别、应急处置、干预管理等情况;
用户规模、使用时长、年龄结构等情况;
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网络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自行发现或者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重大安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其他应当重点评估的内容。
安全保障措施建设情况;
训练数据处理情况;
用户极端情境的识别、应急处置、干预管理等情况;
用户规模、使用时长、年龄结构等情况;
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网络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自行发现或者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重大安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其他应当重点评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