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五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