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2015年) 三十八、
三十八、 部务会由部长、副部长、驻部纪检组长组成,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司司长和驻部监察局局长列席。需要时,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也可列席。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的副部长召集,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指示,讨论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和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政策文件,审定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部务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周一召开。议题由部长或副部长、驻部纪检组长提出,部长确定。会务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部长签发。办公厅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未出席会议的部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