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2023年)

发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协作办、对口办): 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进一步做…

一、 总体要求

二、 重点任务

(一) 拓展完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推动劳务协作下沉延伸,组建一批省际、市际、县际间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形成常态化、广覆盖的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拓宽脱贫人口… (二) 大力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按照“升级一批”、“扶持一批”、“新建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优化调整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梯次设定就业帮扶车间奖补… (三) 全力挖潜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围绕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行业… (四) 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综合考虑当地脱贫人口数量、就业困难程度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科学设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以… (五) 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保障力度。将脱贫人口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范围,推行“即申即享”、“直补快办”政策申领模式,落实好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多… (六) 积极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继续实施雨露计划,组织引导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育,加大劳动预备制、新型学徒制培训力度,按时足额… (七) 坚持抓好重点地区倾斜支持。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定点帮扶机制和省内协作机制,加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力度,推动…

三、 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 强化监测调度。各地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和务工收入动态监测,及时关注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对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出现下降的,要及时通报风险情况… (三)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脱贫人口、市场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分类推出政策清单、经办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