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2023年) (二)

(二) 强化监测调度。各地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和务工收入动态监测,及时关注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对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出现下降的,要及时通报风险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增设脱贫人口务工收入状况指标项,各地要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定期通报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进度,并对务工收入情况进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