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2023年) (五)

(五) 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保障力度。将脱贫人口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范围,推行“即申即享”、“直补快办”政策申领模式,落实好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作用,及时帮助脱贫人口求职就业、稳定岗位、转岗再就业。针对性组织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督促脱贫人口所在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对被裁减的脱贫人口,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对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法依规受理,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