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6年)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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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险便字32号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非因工负伤住院时保险待遇的复函

宣布废止

已有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