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6年) 65

65

劳险字7号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司关于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的职工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其因工残废补助费如何办理给甘肃省劳动局的复函

宣布废止

已有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