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六、 六、 将《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修改为“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由听证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在听证结束后,应当立即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