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二、 二、 对《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引用法条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2010)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