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6年) (六)

(六) 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场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及向社会公示业务开展情况的内容、时限和要求等,逐步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内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要求自行公示业务开展情况,并对其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核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对未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