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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2026年) (七)
(七)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海洋经济领域企业用工指导,完善符合船员职业特点的社会保险政策,按规定为船员等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引导相关企业健全科学合理的船员轮班休假制度,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权益。推动将船员岸上服务能力纳入港口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建立多层次、网格化的船员权益保障体系。推动协商确定船员最低工资以及待派期工资支付标准,制定推广船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协同推进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劳务中介及航运企业的虚假宣传、合同侵权、损害船员权益等行为。加强海洋经济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通过建立协商协调制度、强化一站式调解工作等方式,提升劳动纠纷多元化解能力,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