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关于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事办公室、教育厅(教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事办公室、教育厅(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