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 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 第一节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