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实施重大项目

坚持工程项目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的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基础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做好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