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第二节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支撑和保障。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以人为本、促进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短板,加强顶层设计,集中攻坚克难。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推进城乡、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