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二节 颈部损伤 第三十九条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二节 颈部损伤 第三十九条 喉损伤后致不易恢复的失音或者严重嘶哑。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