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A.2

A.2 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

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