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所设OPO的日常管理,保障其规范运行。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