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三章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四条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四条 OPO组织或其所在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建立本单位人体器官获取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对OPO工作过程进行全流程质量控制,包括建立标准流程、制定本单位人体器官获取技术要求,以及记录分析评估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