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章 捐献器官的获取 第二十条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捐献器官的获取 第二十条 人体器官获取经费收支应当纳入OPO所在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人体器官获取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人体器官获取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人体器官获取有关经费收支管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