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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试行)(2016年)
  3. 2. 近3年累计主持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大于100例,或肝脏移植手术大于30例,或心脏移植手术大于10例,或肺脏移植手术大于5例,或胰腺、小肠移植手术大于2例;未发生二级以上与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相关的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近3年内未发生违反器官移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无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4. 四、 具备较强的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能力
  5. (三)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试行)(2016年) (三)

2. 近3年累计主持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大于100例,或肝脏移植手术大于30例,或心脏移植手术大于10例,或肺脏移植手术大于5例,或胰腺、小肠移植手术大于2例;未发生二级以上与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相关的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近3年内未发生违反器官移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无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 具备较强的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能力

(三) 申请胰腺、小肠移植医师培训基地的,所在OPO近3年累计完成DCD案例数量不少于10例;器官获取率(捐献器官数量/捐献人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6)。

(二) 目录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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