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