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五章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与推广 第二十三条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与推广 第二十三条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实行备案公告制度。使用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持《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材料到所在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手续。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