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四节 结果处理 第四十四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四节 结果处理 第四十四条 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整改。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