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一节 抽样 第二十四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一节 抽样 第二十四条 被抽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抽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绝监督抽查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抽查的情况,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并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