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动态调整的原则。实施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不收取费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