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分类评价程序 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分类评价程序 第十五条 专家组一般由2至3人组成,专家组成员为熟悉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熟悉监督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有关要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专家。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