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复验一般由原检验机构进行。所需检验费纳入国家监督抽查经费。

特殊情况下,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其他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抽查结果不一致的,复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