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据任务书(合同)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对项目执行情况、组织管理、经费管理、配套条件落实以及项目预期效益等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也可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或评估,提出检查或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