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科技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根据项目评议结果,负责组织编写《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并按规定要求报部,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向第一承担单位下达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