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六章 定标 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定标 第三十八条 定标后,招标人应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的类别及名称; 中标人名称。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