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2011年)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201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部安委办应组织部内相关司局、部海事局、救捞局跟踪、督办整改方案执行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