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对部属单位及人员和部属单位对所属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