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2010年) ——落实主体、分级推进。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ETC总体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指导协调和推广应用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高速公路ETC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分别从资金保障、项目审批、价格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落实主体、分级推进。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ETC总体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指导协调和推广应用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高速公路ETC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分别从资金保障、项目审批、价格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依据各地实际需求和建设条件,合理确定高速公路ETC推广的目标和任务,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的原则逐步推进。要以京津冀和长三角两个片区为基础,优先推进东中部地区高速公路ETC的普及使用,同时鼓励在西部确有需求的区域积极推广高速公路ETC。

——发挥市场机制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高速公路ETC推广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利用现有社会资源,节省系统建设费用、运营成本和使用者负担。

——坚持自主创新,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大力推进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ETC技术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应用,并严格按照已经发布的标准规范进行高速公路ETC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实现不同路段、不同省(区、市)之间系统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