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2010年) 三、 保障措施与鼓励政策 (十五)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2010年) (十五) 三、 保障措施与鼓励政策 (十五) 实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鉴于实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后,能够降低收费车道的建设费用及收费运营成本,对于已经实行联网不停车收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要对ETC用户(包括记账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用户)给予通行费优惠,优惠幅度原则上不少于5%。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落实。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