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相关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加强普通公路前期工作、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资金落实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可采取督导、约谈、暂停资金拨付等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出借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推动将普通公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及奖惩激励措施,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规划时序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