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 3. 综合利用好政府资源。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政府优先考虑将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土地等可开发经营的资源作为政府投入。政府资源投入后,收入仍不能完全覆盖投资运营成本的,应通过申请财政补贴予以补偿。对符合中央交通专项资金投资补助范围的项目,中央予以支持。 五、 科学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3. 综合利用好政府资源。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政府优先考虑将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土地等可开发经营的资源作为政府投入。政府资源投入后,收入仍不能完全覆盖投资运营成本的,应通过申请财政补贴予以补偿。对符合中央交通专项资金投资补助范围的项目,中央予以支持。 五、 科学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 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争取财政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交通项目偿债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加快存量债务偿还,维护政府信誉。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