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加快落实《“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主要港区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的连接,打通港口集疏运“最后一公里”。完善绿色港口创建制度,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港口绿色等级评价,高标准建设新建绿色码头,因地制宜制定老旧码头的升级改造方案,鼓励有条件的港区或港口整体创建绿色港区(港口)。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的衔接,促进港口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营,确保污染物得到合规处理。全面推进主要港口既有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
加快落实《“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主要港区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的连接,打通港口集疏运“最后一公里”。完善绿色港口创建制度,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港口绿色等级评价,高标准建设新建绿色码头,因地制宜制定老旧码头的升级改造方案,鼓励有条件的港区或港口整体创建绿色港区(港口)。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的衔接,促进港口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营,确保污染物得到合规处理。全面推进主要港口既有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