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4年) 19.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4年) 19. 19. 促进口岸便利化。推进港口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港口、航运、货主、代理、口岸监管部门间的电子数据联网交换。继续推进交通电子口岸建设,推动水运口岸形成“单一窗口”,实现港航、海事、海关、国检、边检等部门的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与口岸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机制,优化口岸环境。 三、 主要措施 (九) 加强分类指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港口转型升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合力… (十) 深化港口改革开放。 研究完善港口行政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减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将理货经营市场准入、沿海港口(长江南京以下港口除外)引航机构设置审批由部… (十一) 加强港口规划管理。 切实维护港口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港口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港口基础设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港口建设项目不得突破规划。加强对港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十二) 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 提高港口行业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港口岸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岸线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港口项目建设,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提升港口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立… (十三) 完善政策法规。 落实《港口法》的规定,促进有关人民政府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督促落实港口建设费地方分成资金使用的规定,主要… (十四) 发挥标准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港口标准化体系,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加快港口设施装备、货物装载、信息交换、服务质量等标准的制修订,促进不同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18.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