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9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7)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