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一、
一、 充分认识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据统计,2009年我国石油进口量达到1.99亿吨,其中1.91亿吨通过海上运输,占石油总进口量的96%。2009年发生50吨以上船舶溢油事故5起,给水域环境和生态造成严重损害。大量的油品和化学品运输、密集的船舶航行、复杂的通航环境,使得船舶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的风险大幅度增加,水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形势严峻。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水上溢油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切实履行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各项职责。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溢油应急指挥和保障体系。一旦发生重大水上污染事故,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工作,主动承担水上污染应急牵头部门职责,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地作出应急反应,迅速有效地开展水上清污工作,减轻水域污染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