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2014年) (3)
(3) 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总目标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市场决定作用。立足于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推动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推动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坚持注重实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推动交通运输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在改革中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加强探索创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广泛凝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切实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稳中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