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四)

(四) 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2〕740号)等相关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相关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原则,施工企业对分包企业和有关劳务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负有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坚持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实名制,大力推行银行直接发放工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公开公示,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